• 符合法定要件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犯罪之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 自首行为的主客观一致

    >司法实务中,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的,必须查明其主观上是否有认罪、悔罪态度,客观上是否能表现除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 ,以及供述时能否诚恳地配合司法机关的诉讼活动。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主观上具有主动投案,积极配合侦查,对其犯罪事实能供认不讳即可,对其基于何种动机实施自首行为则可不必深究。

  • 作为量刑情节的必要性审查

    >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自首的事实系审判机关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选择性依据。换言之,尽管犯罪分子具有自首情节,但综观其主观恶性、危害结果的社会影响,法院仍可不予以从轻或减轻的处罚。是否予以从轻或减轻的处罚,此属自首事实作为量刑情节的必要性审查。

  • 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犯的宣告刑从轻、减轻处罚。

    >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只能就共同所犯之罪而言,共同犯罪以外的罪的处罚,不能成为比照的对象。

    >在主犯是连续犯的情况下,从犯只能比照与主犯共同参与作案的犯罪事实及主犯对比应处的刑罚来进行处罚。

  • 对从犯是从轻、减轻处罚,还是免除处罚

    >所犯罪行的性质。看从犯所参与的犯罪是法定刑较高的重罪,还是法定刑较轻的轻罪。如果从犯所参与的是重罪,如参与入户抢劫,主犯判处了十年以上徒刑,从犯就不能免除处罚,而只能比照主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起作用的大小。如盗窃罪的从犯只提供了作案工具,没有到现场,没有分赃或分赃很少,可比照主犯减轻处罚,对参与犯罪的性质不很严重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 从犯处罚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

  • 犯罪未遂的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例如,盗窃犯已经潜入他人住宅,翻箱倒柜;

    >(2)犯罪未完成而停止下来;

    >(3)犯罪停止下来不是出于犯罪人自愿,而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如正在盗窃时主人回来,盗窃犯逃跑。

  • 犯罪未遂刑事责任

    >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 刑事侦查机关通知犯人到案能否认定为自首?

    >如果办案机关已经掌握了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经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不成立自首。

    >如果供述的犯罪事实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可以认定自首。

    >如果交代的多个犯罪事实,办案机关已经掌控当中其一,至于其他未控制的犯罪也可以认定自首,适用以自首论的情形。

  • 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

    >必须是在犯罪预备或者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成立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如果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并达到既遂状态,则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必须是自动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实质性条件,首先,必须要求行为人自认为能够继续实施。

    >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所谓彻底放弃犯罪,是指行为人彻底打消了继续并完成犯罪的念头,彻底放弃实施自认为可以继续实施并完成的犯罪行为。

  • 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 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应当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首,罪行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

    • 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 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

    • 会见当事人分析案情,告知风险和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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